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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酷雅联卡用户守则

第一条
雅酷雅联卡为北京雅惠时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惠”)和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酷网”)共同发行的联名卡。本服务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服务协议所称持卡人是指完全同意本守则所有条款并完成交付相应购卡金额而使用雅酷雅联卡(以下简称持卡人)的用户个人、机构用户。

第二条
雅酷雅联卡用户守则仅适用于持卡人充值的雅酷雅联卡产品。

第三条
雅酷雅联卡分为实名卡和非实名卡。

第四条
实名雅酷雅联卡持卡人可在WWW.YACOL.COM进行注册,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张实名雅酷雅联卡。登记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后可成为网站注册用户。网站注册用户拥有雅酷网提供的全部产品服务,同时拥有雅惠提供的全部产品服务。持卡人消费雅酷网非POS商户时,需要通过雅酷客服中心进行预订。非实名雅酷雅联卡持卡人仅能享受雅惠和雅酷网已布放POS机的商户提供的产品服务,非实名雅酷雅联卡用户须注册为实名用户后方可获得雅酷网非POS商户服务。

第五条
雅酷雅联卡持卡人消费雅酷网商户时享受雅酷网公示的自由充折扣。

第六条
持卡人完成实名雅酷雅联卡注册后,应立即在实名雅酷雅联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并与注册用户姓名相同。实名雅酷雅联卡特约商户有权在必要时依据卡背面的签名和有效身份证件核对持卡人的身份。

第七条
所有实名注册的雅酷雅联卡会员资格长期有效,持卡人享受雅酷雅联卡的相应优惠服务。

第八条
雅酷雅联卡在持卡人的充值款到账后的48小时内激活,激活后方可消费。

第九条
雅酷雅联卡充值无时限,购买后可长期使用。此卡充值激活后,用户需在12个月内消费完卡内金额,逾期未消费完毕,雅酷每月按卡内逾期当日未消费余额的5%收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与雅酷公司另有合同条款约定的客户,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雅酷雅联卡一经售出,不办理退卡、换卡、兑现手续。

第十二条
实名雅酷雅联卡持卡人消费前,须登录WWW.YACOL.COM 修改消费密码和网站登陆密码,建议两个密码不要相同。实名制持卡人在进行网站登陆及刷卡消费时,密码是证明本人身份的唯一凭据。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此密码,不得泄露。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非实名雅酷雅联卡持卡人消费时,无需输入密码。

第十三条
实名雅酷雅联卡持卡人享有卡内充值金额的挂失、充值、消费账户查询及续充值等服务。

第十四条
实名制持卡人遗失雅酷雅联卡,应及时通过雅酷客户服务电话办理挂失业务,在持卡人身份核实无误的前提下,挂失手续完成时立即生效,在挂失生效之前的损失由注册持卡人承担。
非实名卡不记名、不挂失。非实名卡一经出售,持卡人需妥善保管卡片。遗失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五条
实名制持卡人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挂失补卡业务(身份证必须与注册时的姓名一致),并需缴纳挂失服务费和补卡服务费。挂失不收取服务费;补卡收取服务费,每张卡20元。

第十六条
实名雅酷雅联卡注册限一人一张,仅限注册人使用,不得以雅酷雅联卡用于洗钱等违法用途。
 第十七条
实名雅酷雅联卡消费发生退货时,雅酷网将退货金额退至实名雅酷雅联卡中,同时从卡中扣除该笔消费对应的积分。

第十八条
实名制持卡人注册时登记的个人信息如果发生变化,须及时到WWW.YACOL.COM进行变更。否则,雅酷网对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雅酷网和雅惠提供的网站、短信等网络信息服务,如因网络运营商的相关规定或故障造成的数据或信息的延迟、丢失或中断,雅酷不承担相关责任。
雅酷网和雅惠仅为持卡人提供约定的消费价格或消费折扣优惠保证。有关商户服务品质方面的争议,均不属于雅酷网和雅惠的责任范围。

第二十条
持卡人因本人原因对本服务之使用而导致雅酷网和雅惠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持卡人同意向雅酷网和雅惠、职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尽力使之免受损害。

第二十一条
建议持卡人应至少每30日到WWW.YACOL.COM查看一次《雅酷雅联卡用户守则》。
雅酷网和雅惠有权对本守则进行修订,并将WWW.YACOL.COM上进行公告,一经公布30日后生效。公告之日起30日后,如持卡人无异议,则视同持卡人同意修订后的《雅酷雅联卡用户守则》。

第二十二条
本服务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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